初期以打通騎樓與標線行人行道設置,先提供簡易的通行空間降低民怨阻力,養成行走習慣後再編列經費建構實體人行道,以每年增加 3% - 5%人行道總長度為目標,希望能在四年內,將桃園市的人行道總長度提升到佔總道路長度 60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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